北京消防出臺優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辦理六項措施
點擊量:發布時間:2024-06-28 09:12
為深化消防領域“放管服”改革,以高水平消防服務助力首都高質量發展,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局結合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和企業群眾辦事需求,制定出臺《聚焦打造“北京服務”持續優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辦理六項措施》,不斷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一是優化審批政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含本數)以下的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可不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申請人主動申請辦理的,消防救援部門應當予以受理。
二是精簡申請材料。對于可以通過數據調取方式獲取營業執照、場所平面布置圖、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的公眾聚集場所,消防救援部門受理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三是推行“一網通辦”。申請人可以通過“北京市政務服務網”或“京通”APP進行線上申請、查看辦理進度、獲取電子證照。
四是減少等待時間。對申請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消防救援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核查并告知辦理結果。
五是提供“幫辦”服務。根據申請人需要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全過程幫辦,提供業務咨詢、技術指導、政策解讀、文書送達等服務,提高辦事效率。
六是推行“并聯辦理”。消防救援部門與住建部門建立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并聯辦理機制,對于符合辦理條件的項目提前介入,消防救援部門派員與住建部門一并開展現場核查,統一檢查意見,分別出具許可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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